1985年冬,小仙镇姜家庄。
雪后初晴,冬日的暖阳把耀眼的温柔尽情泼洒在姜家小院。
顾卿也就是现在的姜甜,一小块儿一小块儿掰着玉米高粱面儿窝窝头往小米粥里泡,富裕限制了她对贫穷的想象,所以老天爷送她来体验不一样的人生。
好后悔,早知道宋逸这王八蛋得罪过那么多人,她就不哄他帮自己摘下那恶心人的脚环了,毕竟安全第一。
为他报仇的事儿,她尽力了,只不过能力所及未能成功身先死,她也没办法,一命抵一命,他们俩清了。
对面她娘王桂花端着个粗瓷白碗,沿着碗儿沿吹了吹,低头吸溜一口,热饭顺着食管儿下去,整个胸膛都感觉热乎乎的。
抬起头,目光落在自家小闺女身上,今年还清别人家债务的那点儿欣喜瞬间荡然无存。
闺女今天穿了一件粉底儿白花儿薄棉袄,衣服有些小,显得胸脯过于鼓胀,到小腰那儿又收得太紧,姑娘家的玲珑腰身儿全显现出来了。
生就没有长出一副良家妇女的模样,稍有不注意就被人说三道四,如今更是被抓个由头,什么脏水都往闺女身上泼,这次要不是发现的早,闺女一条小命就交代在小仙河里了。
闺女的名声在这附近的三里五乡算是完了,这亲事儿还得想办法从远一点儿的地方寻摸。
“甜甜,呆会儿去你大姨家吃喜宴换上表姐拾给你的那件粉棉袄,听说你表姐夫的几个战友也来参加婚礼,其中还有军官呢,万一到时候人家大军官相中了咱,你这后半辈子算是有个好着落了。”
姜甜眨了眨眼,垂下眸子,长长的睫毛遮挡住了神色,她有些心不在焉地“嗯”了一声。
吃过饭,王桂花盯着闺女换了件虽然半旧,但看上去很显时髦的杏粉色棉夹袄,夹袄的衣领上还装饰了一圈儿毛绒绒白色兔毛,愈发衬得姜甜幼嫩的小脸儿肤若凝脂,唇红齿白。
从抽屉里翻出一根儿红头绳,王桂花把姜甜随便绑起的马尾辫儿给拆了,重新给绑了两个小羊角辫儿,她觉得这样才更好看。
姜甜任由王桂花折腾着,这具身体除了瘦弱些,几乎就是自己前世的翻版,照镜子倒没什么违和感。
她对着镜子眨了眨眼,一双大大的杏眼像是含了一潭清莹莹的水儿,扑闪出一大片诱人的粼光。她想,人间不值得,上辈子没扑腾过,这辈子也懒得挣扎,听天由命,苟活完事儿。
宋逸一生最大的疏忽大概就是没料到他自己居然会死,且死在了顾卿前面。他娇养的宝贝被他完全养废,妥协成了她骨子里的本能。
作者有话要说:女主胎穿,因为记忆断片儿,所以一直以为自己是半路穿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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