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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 章(第1页)

穿越过来时,我们已经在路上了。一行人由两百翊卫军、朝廷礼官和相府门客、仆役组成,共三四百人,浩浩荡荡地从京城出发,奉诏送嫁相府女郎何依依去往南方的辰州,与辰王成亲!也许是水土不服,也许是被什么毒虫咬了,过了巴郡后,小娘子的贴身丫环之一何簁簁(读作“塞塞”)就生起病来。因为生得健壮,从小到大都没生过病,这一下好似病来如山倒,烧得不醒人事,如果不是我穿越到她身上,我怀疑她就要一命呜呼了。没错,我就是何簁簁。小娘子何依依聪慧娴雅,三岁识文,幼读诗书,当我和另一个小丫头被选出来给她当贴身丫环时,时年六岁的小娘子正读到汉赋《白头吟》,其中有一句她特别喜欢:“愿得一心人,白头不相离。竹竿何袅袅,鱼尾何簁簁。”于是她为我们赐了名:另一位小姐妹因比我大了几个月得名何袅袅;而我,悲催地领下了“何簁簁”这个让我心塞的名字。——————一路上我都在为我的新人生发愁。这是个完全陌生的大虞朝,历史从汉末之后就开始大变样了,没有先知优势!在校是九漏鱼,上班是小咸鱼,没有什么“先进知识”能让我风声水起。更悲催的是,我是一个豪门奴婢,这是一辈子的贱籍烙印。当逃奴是不可能当逃奴的,这一辈子都不会当逃奴。一是,没有身份和过所,逃奴除了当流民或躲进深山,没有别的出路。二是,继承了何簁簁本体的记忆,让我知道这皇权社会对底层百姓来说,实在不是什么好时代,好年景也只是勉强温饱;坏年景么——像我这样还没记事就被卖给人为奴为婢已经算好的了。三是,我的主家,权倾朝野的尚书令何厚之老大人家,门风还算清正,并不苛待奴仆,我与何袅袅甚至还跟着娘子学了不少字,知道“既见君子,云胡不喜”,读过“采薇采薇,薇亦作止”。最后是,我实在舍不下我家娘子何依依,她就是天生的主角,不但娇柔可人,还慈悯恤下,为了我一个病重的丫环,不惜找借口在涪郡生生停驻了两日,就为了给我延医用药。我何簁簁,一辈子都念她的好!——————进了思州,我已经大好起来,便常到马车外行走。听府里随行的侍卫说,后面这段路更不好走,地近蛮荒,夷民难束,谁知道南方的十万大山里藏着多少不受教化的蛮夷山民。流官到这里任职,便形同贬谪。队伍里的气氛日渐紧张,我也把娘子特意为我打造的短刀和小弓配戴了起来。没错,身高近一米七的我,在相府里跟护院侍卫是学了一些刀弓武艺的。我的前身,何簁簁大丫头,用后世的话说,是个“社牛”,相府里上到夫人郎君,下到侍卫厨娘,没有一个是她不敢去搭话讨好的。有人喜爱,有人头疼,却没有一个厌烦这大大咧咧、但也没太过逾矩的丫头,因此她在府里可谓如鱼得水。小姐妹何袅袅却跟小娘子一样喜静,擅长研墨添香烹茶。因此小娘子还曾笑称,她手下也有一文一武两员大将。就这会儿,我身上的“社牛”基因又在蠢蠢欲动了,于是跑到队伍前方去找翊卫军领队的司马刘宗爱套话:“司马,我家娘子着我问问你,前路可还安全,还有几日能入辰州?”那位刘司马年近三十,乃是淮阳侯府的少侯爷,据说此行只为镀金历练而来,属于那种一看就知是草包的人物。他自信满满道:“放心吧!我大虞天兵来此,还能有不长眼的毛贼敢来打劫不成?再有两三日就能到辰州地界了,到时候还有辰王府兵和郡兵相迎!”不是怕毛贼,是怕蛮匪啊!正想着,前方一骑奔来,马上斥侯姿势歪扭,还没停稳就一头栽下马来,背上赫然插着一支羽箭!这什么情况?没等我们反应过来,山谷两边忽然梆声大作,箭矢像落雨一样漫天洒下,还有落石和滚木!刘司马拔剑大喊:“敌袭——”话音刚落,一支箭哧地射中他的坐骑,马儿嘶鸣倒地,把刘司马压在身下。山谷两边传出无数“呜噜噜噜噜”的怪叫声,一听就是蛮族作乱。但这年头环境实在太好了,林木浓郁得根本看不清有多少人,只看到箭矢如雨、树丛哗动,蛮匪越冲越近。事起突然,刘司马又被马压住抽不出脚,只会疼得嗷嗷乱叫,队伍瞬间乱作一团,小半的人直接倒在了箭雨和石木下!这个时代人命如草芥,我的前身何簁簁从小就见过死人和杀人的情景,再加上神经比较大条,心理素质是相当过关的。我藏在一匹马身侧躲过第一波箭雨,正要往小娘子的马车赶回去,忽见一块滚石从山上翻滚下来,正对着不远处还在死命挣扎的刘司马,忙冲过去抱住他使劲拽。我劲儿很大,一把将他拽出,两人都摔了个四脚朝天。与此同时,那块巨石轰隆隆地砸下来,那具马尸几乎被砸成了肉酱,我和刘宗爱都吓出了一身冷汗。“你的盔甲硌疼我了!”这厮大半个身子还压在我身上。“呼,多谢娘子相救,差点尸骨无存!”“不必谢,司马只管指挥抗敌!”“这、这贼势汹汹,逃命都难,我如何抗敌?”“你等此行是为护卫我家娘子而来,还不带人向小娘子的马车靠拢,再列阵抵御!”“哦!好!好!女娘说得对……都跟我来!”跑到马车旁,车里小娘子与何袅袅抱作一团,已经吓得脸色煞白。小娘子道:“簁簁,天幸你还活着,快上车来!”我说:“娘子且藏好,我在车外守护你!”刘宗爱勉强指挥军士聚扰过来,前后用马车围了个简陋的车阵,匪群已经呼啸着从两侧山间杀了下来,怕不有上千之众!一个个披头散发,又黑又壮,脸上还涂沫着彩绘,虽然兵器有刀有叉有木矛,穿着兽皮麻衣,大都还赤着双脚,显得很寒碜,却个个勇猛彪悍。翊卫军纵然训练有素、又有兵器之利,也难以以寡敌众,一个接一个地倒下。箭羽也没停过,被护在中间的礼官、仆从和相府侍卫不断有人中箭倒下。蛮匪很快突破了车阵,杀到中间来。一个蛮汉一刀砍死面前的侍卫,看向我时,忽然两眼放光,咧嘴大喊:“有盯子!哈哈,憨批们快来看盯子!”盯子?这是哪个道上的黑话?我额头冒汗,见他伸手朝我抓来,我怂了——矮身躲过那蛮人的魔爪,挥捡朝他砍去。他拿着把锈刀格档,“铿”的一声,破锈刀被我劈成两段,剑势不停,径直划过他的脖颈,喷涌的血水吡了我一脸!他捂着颈处,鲜血从嘴里涌出来,兀自呲着牙嘶道:“盯、子、好、猛……”然后才砰地倒下。第一次杀人,我紧张得心跳如雷鼓,咚咚咚地震得我喘不过气来。一位侍卫大哥扯了我一下,我才回过神。下一刻,一支羽箭破空而来,射在他的脑门上!双方加起来不过千余人,就杀得如同修罗场一样!——————厮杀声渐渐小下来,我们的队伍已经死伤过半。四周的蛮匪大喊:“投降!投降!”大家纷纷去看刘司马,却见他竟跟一把年纪的礼部侍郎孔延鹤一起躲在马车底下瑟瑟发抖。这还打个屁!蛮匪中为首一人扛着大马刀走过来,高近两米,体型巨壮,须发虬张,黑面环眼,好似一座黑塔,嚣张地说道:“要么降,要么战,只要能胜过我第一采薇,就可以回家!”这巨汉,名叫采薇……没有人敢笑他的名字,更没有人敢应战。那巨汉见没人吭声,一挥手,群匪立刻冲上来缴了剩余的翊卫军的兵械,让人抱头蹲着。然后为首的几人走出来,围在那巨汉身旁。其中一个同样彪悍却稍显稚嫩的青年说道:“大王,这群瓜娃不像是运财宝军粮的郡兵嘛,粮食也才这几车,只够他们自己吃……”一个中年大汉指着从俘虏和死人身上扒下来的兵甲刀剑道:“都是好刀好甲,这莫不是中原来的兵?”那名叫第一采薇的巨汉扯着自己下巴上的短须,纠结了半天,迸出一句:“日他先人板板,难道我们上当了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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