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二十五日唱歌
《花事了》与《乘客》,曲子一样。却觉得粤语版本的歌词更有韵味……让我感谢你,赠我空欢喜,记得要忘记,和你暂别有何妨……若没有林夕,她的歌恐怕要打折扣。他是她音乐中耀眼而坚定的灵魂所在。
有持续的小号在跟踪,轻微的电子化风格。感觉温暖而怆然,明亮的,欢喜的,亦是淡薄的,无所留恋的。菲式唱腔,一贯的懒洋洋,丝毫不费力,却可以轻易地就渗入心里去。国语歌手此起彼伏,但都是过眼云烟,且都是邋遢有涩味的云烟,并不华美。她这样令人记挂,自然是有独到的好处。
那日碰巧邂逅一个唱片公司的老板。随手给了一位主推歌手的新专辑宣传小样。显然一直未曾窜红的女歌手,唱了三首自己作词的歌,大段采访里极力阐述了自己唱歌及作词作曲的背景及理念。用的是书面化的语言,里面夹杂大量希望,朴素,热爱,理想,人生之类的用词。
我一点都不怀疑这个女子是个心底善良,并且对音乐具备激情的歌手。只是三首歌听完,居然什么都记不住。歌词是自己写的,就如同她的语言,充满一种盛大的表达欲,像读高中的孩子写情书,真挚,无力。非常貌似无辜,但让人没有耐心。
因还不能确定自己究竟想说什么,所以一说就说很多。只是说得那么多,依旧是不得要领。也就对其他人一点影响也没有。
所以歌词始终是灵魂。林夕是高手,轻描淡写,也伤人三分,让人观照到某时某地的情绪与感怀。小小欢喜,隐约荒芜,看透一些世间真相,所以不欲多言。寥寥几句,只让听到的人自己去猜测。平时又极为低调和隐匿。位置若到了某一个高度,就可以有恃无恐。
因你有的,别人没有。别人若一起初就没有,那么他就始终不会有。这恐怕就是天分。
即使后来的唱片里,大多只能挑出两三首好歌,其他也就是草草过场。但因为有那么几首在,印象太深,故仍不觉得失败。只是所有买过的碟,都无缘无故,陆续消失,也没想到要存心再收集回来。
一首歌。一本书。或者一个人。都是如此,喜欢过就很好。因喜欢其实并不容易。它是这样挑剔。很直接深刻,也很无根底。并且在遇见的第一个五分钟里,预感就已决定一切。有刹那的电光照耀存在。那么此后即使错过或失落,也是应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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