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场最美的邂逅
我记得最早动心思想写《最美遇见你》是大学临近毕业的时候,一边写论文,一边想安宁和莫庭,但真正动手写是毕业后做第一份工作那会儿。
上班的时候,电脑旁边放一本小本子,想到什么就记录下来,“安宁今天要去献血了,就要碰上徐莫庭了,碰上后两人说点什么呢?”然后大半天都在想,莫庭上了献血车会有啥表现?
晚上睡觉的时候,枕头边小本子和笔也是常伴的,睡前灵感比较多,想到什么,就摸黑写下来,然后白天,很艰辛地判断自己究竟写的是啥,莫庭到底做了啥。唔,字要不要这么难看啊。
我写文,总是习惯性地将里面的人物想象成现实中活生生存在的人。
不管我有没有在写他们,他们都是在那里的。
所以2010年写完《最美》后,我也总是会常常想起他们。
有时候跟朋友出去逛街,就会想,莫庭陪安宁逛街会是什么情形?安宁肯定会很“中肯”地夸试衣服的莫庭说:“你穿什么都……”“都差不多?”“呃,都好看!”
所以2013年,再度拿起《最美》,继续安宁跟莫庭的故事,一点都不生疏,还有蔷薇、毛毛、朝阳等,他们就像是一直在身边未曾离开过的一群朋友。
数年不见,莫庭和安宁成熟了,也有了孩子,龙凤胎,连我都羡慕。
毛毛呢,还是老样子,不耍流氓就浑身不舒服。
蔷薇,她啊,是有点腹黑的,你们看出来了吗?我是看出来了。
帅气的朝阳,不想结婚的女汉子哟。
还有老三,有女朋友了。
还有谁,如何了?
难忘青春,难忘的其实不是自己那时的年轻,而是在那些岁月里跟你在一起无所忌惮享受青春的人。
《最美》再次画上句点,但我不会忘记有莫庭、阿喵他们陪伴着我的那段时光,想来以后我还会时不时想起他们,会想他们过的好吗……
你们也是吧?
我一直觉得,故事外的我们,与故事里的他们,能遇见就是一场最美的邂逅。
顾西爵
2013年10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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